辦理條件
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集體戶口);
2、本人的學生證、社???、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行政村(社區、單位)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繳納證件工本費。
辦理地點
1.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壽春路290號
電話:(0551)62928050
2.瑤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瑤海區銅陵北路6號
電話:(0551)62693110
3.廬陽分局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西路488號1幢
電話:(0551)62831900
4.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2號
電話:(0551)62693500
5.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118號
電話:(0551)63359110
6.高新分局
合肥市蜀山區長江西路996號
電話:(0551)62695009
辦理時限及費用
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對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