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一)4月1日起,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可以在國內任一出入境受理點辦理絕大多數種類出入境證件,不受戶籍地限制。
據悉,施行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新政后:
1.取消了地域、人群、證件種類、申辦條件的限制,由異地就業、就學等人群擴大到全部內地居民,涵蓋了內地居民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各類需求;
2.申辦手續簡化,群眾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無須再提交居住證,就業、就學、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與戶籍地申請手續一致;
3.辦理渠道拓寬,由原來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臺申請,擴展為既可在窗口申辦,也可在電子簽注機上自助辦理,立等可取。
辦理條件
1、個人首次赴香港或澳門旅游。
2、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
3、除未滿16周歲或已滿60周歲的申請人外,其他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
溫馨提示: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包括同時申請簽注),必須由本人提交申請。
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出入境辦理大廳領取)。
2、16周歲以上(含)的申請人首次申領,均將采集或核驗指紋,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
3、個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規格48mm×33mm)。(照片可在當地出入境辦證大廳或者公安局指定照相館拍攝)
4、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可免交)原件及1份復印件(A4)。
5、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6、委托人代為申請,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A4)。
7、如持證人希望使用自助查驗通道通關,還應在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不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簽署)。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
1.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2.數碼照相:現場進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認可的拍照點拍照,需領取照片回執)。
3.采集指紋: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采集后拿號等待辦理。
4.受理申請: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5.繳納費用: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注所需的費用,制證費用80元,簽注費用以簽注類型而定,并領取回執單。
6.制作證件:受理申請后,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制作電子港澳通行證,并將制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7.發放證件: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后,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
自助辦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請機填表→到復印區復印證件等相關材料→到叫號機取號,等待叫號辦理→在受理窗口進行指紋核驗→最后到繳費窗口繳費。
另:如果有快遞需求,到快遞窗口辦理快遞。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1、證件6個工作日;簽注1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 80元/證
簽注:
1.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120元/件;
3.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160元/件;
4.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效簽注240元/件;
證件有效期:
1、成年人電子證有效期為10年。
2、未成年及兒童版電子證有效期為5年。
辦理地點
合肥市各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上班時間:全年常態化辦公, 時間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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